報名參與市集前請先細閱以下須知。
1. 【一般須知】
1.1. 由於攤位數量有限,本公司不能保證所有申請者最終都能得到攤位。
1.2. 本公司將可能但不限於以申請人的產品類型、風格、原創性、設計、物料等因素揀選參加者,如有申請人的條件接近,將可能以抽籤決定參加者。
1.3. 本公司有揀選參加者的最終決定權,而不需就結果對個別申請者作任何解釋。
1.4. 成功申請者必須在指定日期及時間前繳交全部費用,否則將被視為放棄該次市集的參加資格,本公司將安排後補申請者替上,而不作另行通知。
1.5. 成功申請者因個人或其他不在本公司控制範圍之內的任何原因,而決定退出市集,已繳交之費用將不獲退還,而空置攤位亦會由後補申請者替上。
1.6. 若市集因任何特殊情況,如天氣(八號或上風球、黑色暴雨)、遊行集會、社會因素、或場地問題等因素而取消,本公司將退還全部/部份申請費用予成功申
請。 並已繳交費用之申請者,但不會賠償成功申請者任何因取消擺攤而產生之額外成本及其他費用。
1.7. 參加者不得自行調換或更改檔位位置,否則有機會被強制離場。本公司將保留改動所有攤位位置之最終權,參加者不得異議。
1.8. 如成功入選者無故逾期繳費或決定不參與市集而不作任何申報,或在多次聯絡亦不作任何回覆,本公司將記錄在案,以作日後審批市集入選資格之參考。
1.9.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擁有所有爭議的最終決定權。
2. 【關於場地安排及配套設施】
2.1. 攤檔位置將於市集開放前一個星期公佈,本公司將保留所有改動攤檔位置之最終決定權。
2.2. 市集檔主進場佈置時間為市集對外開放時間前三小時。
2.3. 每個攤位附有一張1500mm*700mm枱、兩張椅子。因場地空間有限,每個攤位最多只可放置兩張椅子。
2.4. 參加者所借用的設備必須於市集結束後完整歸還,並確保沒有破損,如有發現任何破損情況,需照原價賠償。
2.5. 參加者不得以貨品、衣架或其他座地擺設(包括易拉架)阻擋行人通道,一經發現,本公司有權要求收起相關物品並作出口頭警告,經勸說不果情況下,
參加者將被取消參與資格並被勸籲離場,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2.6. 未經本會及場地供應商許可,嚴禁擅自取用場地設施,包括電掣等。
2.7. 參加者不得在活動場地內的地板、牆壁和柱身上使用、安裝或貼上膠帶或膠粘物料。如果在活動場地的地板、牆壁和柱身上使用、安裝或貼上任何膠帶或
膠粘物料,參加者應根據本公司的要求立即清除所有膠帶或膠粘物。Or若參加者於活動場地的地板、牆壁和柱身上使用、安裝或貼上任何膠帶或膠粘物
料,必須確保能夠完全清除及不留痕跡或破損。本公司將於市集結束後檢查場地,一旦發現於場地留下任何痕跡及破損,參加者需承擔相應之賠償。
2.8. 請保持場地整潔,嚴禁胡亂棄置垃圾,檔主需於離場前清潔攤檔周圍環境及每日將檔內的垃圾帶走,否則需按場地要求繳納清潔費用。
2.9. 參加者需確保自備物品的安全性,如因該些物品令到他人受傷,參加者需獨自承擔相關所有責任。
2.10. 參加者須負責自身及財物的保管及安全,若在市集中受到任何損失,需自行承擔責任。
2.11. 參加者不得對市集中任何人造成任何危險、傷害或滋擾等行為,若發生任何造成他人或自身損害行為,參加者需負上所有責任及賠償。
3. 【關於貨品】
3.1. 參加者在攤位售賣的貨品及其種類必須與申請表填寫的相同,如因任何欺騙成份所引起的追究均由該參加者負責,本公司亦有權要求檔主移除相關貨品或
終止展銷活動而不作任何賠償。
3.2. 參加者的貨品如有任何侵權或其他犯罪行為,需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及賠償。
3.3. 如貨品類別為食品或飲品,參加者需自行申請合適的食物牌照或其他所需牌照,如有任何違法的行為而遭檢控,本公司不會退還參加者任何報名費用,而
參加者亦需獨自承擔食品衛生及違犯牌照條例之所有責任。
3.4. 食品及飲品類型的參加者需閱讀及遵守由食物環境衛生署所制定的指引,如有需要,本公司會協助相關執法部門作出調查。
3.5. 參加者亦需閱讀及遵守《消費品安全條例》,一般出售予私人使用的消費品,包括美容及護膚產品,消費品須符合「一般安全規定」,即須合乎合理的安
全程度。
3.6. 如產品含有西藥或中成藥成份,參加者亦需閱讀及遵守《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及《中醫藥條例》。
3.7. 參加者亦需閱讀及遵守「塑膠購物袋收費」的條例,詳情請見:http://www.epd.gov.hk/epd/psb_charging/tc/index.html。
3.8. 參加者亦需閱讀及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詳情請見:http://www.customs.gov.hk/tc/consumer_protection/trade_desc。
3.9. 參加者亦需閱讀及遵守「版權條例」,詳情請見:http://www.ipd.gov.hk/chi/copyright.htm。